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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医疗器械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   作者:佚名  

  根据2024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国抽医疗器械检验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2024年2月,陕西省药品安全抽样技术中心在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经营的,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脉搏血氧仪(批号:YBK303,出厂编号:YBK303230112543233)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检验,该指夹式脉搏血氧仪批次产品“信号不完整性”项目不符合“YY 0784-2010”标准和“2024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的要求。

  2024年4月,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2024年9月,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检,该批次产品“信号不完整性”项目仍不合格。

  (二)2024年2月,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在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脉搏血氧仪(批号:YBK303,出厂编号:YBK30323011200121)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检验,该指夹式脉搏血氧仪批次产品“信号不完整性”项目不符合“YY 0784-2010”标准和“2024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的要求。

  2024年4月,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2024年9月,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检,该批次产品“信号不完整性”项目仍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脉搏血氧仪(批号:YBK303,出厂编号:YBK303230112543233、YBK30323011200121)进行了核查。2024年11月,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101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郑航市监处罚〔2024〕1014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4/11-27/3091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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