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全国首创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在全国首创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制度。24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聘任的首批专家代表在全省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省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授证牌仪式上获授专家监督员证书,副省长杨云彦为首批专家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并授牌。活动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俊主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武汉市医保局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首批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按照所在单位提名推荐、审查、公示的程序产生。专家监督员队伍里有医疗机构的知名专家教授,有大专院校的资深教育学者,也有医药企业的行业优秀人才,有来自医保部门的基金监管业务骨干。60%为医院一线医疗专家骨干,10%为大专院校研究领域与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的教授,20%为医药企业代表,10%为医保基金监管一线监管办案人员,广泛覆盖与基金监管相关的各个重要领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吕永曼、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宇传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长永教授等100名专家受聘。
专家监督员不仅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是医疗保险、会计审计、医疗医药、法律咨询等专业领域的优秀专业骨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一线医保基金监管实践经验,而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注医疗保障事业。
首批获聘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夏俊,2004年从临床手术室转行政任医保办主任工作至今,现担任中国医院协会医保专委会委员,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医保管理分会常务委员,国家药品专家库成员,湖北省医院协会医保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DRG付费研究与应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DRG付费试点专家组成员,武汉市医保研究会理事,具有丰富的医院医保管理及临床管理经验。多次参加省、市医保局、省卫健委组织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专家监督员队伍将分为医保政策法规、临床、药学、物价护理、药品耗材、财务审计、检验影像、科技信息等8个专业组开展工作。充分运用其深厚专业背景,发挥专家优势,深度参与基金监管,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湖北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单单停留在医保行政部门监管层面,而是发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使得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更具广泛性、精准性、专业性和公正性。
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制度,湖北省制定《关于建立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队伍组成方式、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主要职责、工作制度以及考核保障等规定要求,确保专家监督员队伍建设、制度落地有序规范,起步坚实。
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参保人员是否遵守医疗基金管理法规;协助建立医保基金使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参与医保政策、规章制度、协议文本的制定、咨询,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提供违法违规举报线索,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协助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医保政策、医保服务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的宣传解释工作;参与打击欺诈骗保抽查检查以及对涉嫌欺诈骗保案件的审理;参与对医保政策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临床诊疗行为等方面的监管,发现深层次问题;参与课题调研、建议报送、总结交流,搭建医保基金智能化监管平台等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调研成果;配合和协助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等方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长永教授代表专家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律和管理融通的学科优势,充分利用我校医疗保险研究所的专业优势,依托城乡社区社会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省委改革智库两大高端智库平台,为积极推动我省医保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我省医保治理创新,献计献策。
据省医保局介绍,在省建立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队伍的基础上,各市州将陆续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形成专业、行政、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力量,规范医保基金的运行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活动现场,省医保局相关人员、专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讲解相关政策,宣传相关医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