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属、行业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强化合理用药管理,促进医院药学学科建设和药学服务转型发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青卫医〔2020〕2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现将《青海省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青海省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发挥医院药师用药指导和审核监督的作用,充分体现药师专业技术服务价值,提高药学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开展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推进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改革,在医院内选拔业务扎实、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和领军作用的优秀药学管理人才担任医院总药师,充分发挥总药师在药品采购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处方审核等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实现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试点实施范围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海北州、果洛州选择1家二级公立医院开展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
三、医院总药师职责
总药师协助院长管理医院药事工作,并履行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医院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药学事项的决策部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医院药事管理重大决策。在医院院长及分管药事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主任职责。落实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的有关医院药事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落实医院药品供应保障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药事管理及药学服务等相关政策。
(二)负责实施医院合理用药与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临床科室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并动态调整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和重点监控目录。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和重点药品监控预警,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分析通报合理用药与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干预和纠正存在问题。组织药师开展对医生处方和医嘱审核,参与临床路径管理、重大疾病治疗方案制定、药物治疗的监测和药物疗效评价。
(三)负责协调医院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组织制定医院年度药品采购预算,定期汇总分析药品使用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指导医院药品采购与出入库质量把关工作。组织审核医院医保药品报销工作,合理控制医保费用增长。按照采购合同确定的时限及时结算药款。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做好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药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制定科研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药学相关新理论、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组织开展评估并提出建议。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提高药事管理专业知识水平。建立健全医院药剂科和药师岗位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和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建议。
(五)参加医院相关院务管理工作。参与医院医疗管理相关的院务活动和会议,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医院总药师任职条件
三级公立医院总药师应具备高级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二级公立医院总药师应当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从事药事工作经历在10年以上、药学部(药剂科)主任任职经历不少于2年。药学理论水平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具备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药物治疗选择的决策能力。熟悉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药事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医院总药师选拔任用及待遇
医院总药师的选拔任用,由医院党委在院内按照任职条件、标准、程序研究决定。医院总药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为3年。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总药师职责任务,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每年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兑现以及留任奖惩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留任。医院总药师绩效薪酬待遇要合理确定或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试点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医院总药师选拔任用工作。
(二)明确职责。医院总药师是医院药学服务和药事管理的组织者。各试点医院要细化总药师工作职责,明确总药师的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药事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命的党委负责对医院总药师进行管理。要制定总药师年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和留任奖惩挂钩。
(四)总结经验。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及各试点医院于2021年1月底前,将细化实施方案及总药师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备案,并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同时,及时进行经验总结,以便适时加以推广。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gk/xxgkml/yzgl/2021/03/12/161553869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