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根据你院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依据《三级心血管病医院等级评审细则(2011年版)》,对你院进行现场评审评价,评审结果达到了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标准。并根据评审程序和青海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综合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经研究,确定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有效期为四年,自2020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望你院认真总结医院评审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强化薄弱环节,加强内涵建设,改进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以更优的医疗质量、更好的管理水平服务各族群众。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gk/xxgkml/yzgl/2021/03/12/1615538011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