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川明参等4个中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四川省中(藏)药材及饮片标准制修订审评工作流程》(川药监办〔2019〕4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川明参等4个中药标准草案进行了审核,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43839198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附件:川明参等4个中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71/2024/4/16/83ed05b2485a42628cc9d6247d17bed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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